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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her | 8th Dec 2006 | 置頂文章 | (1310 Reads)

「我的燈需要油,求主常賜下。」這是我們唱的。「聰明的童女拿著燈,又盛了油在器皿裡。」(太25:2)這是我們在聖經讀到的。那麼,到底所謂「油」(我想可以理解作生命的動力、熱誠、敬畏神、效法基督的心),是神所賜的呢,還是我們自己要預備的呢?如果是神賜的,那麼為甚麼還說沒有油的童女「愚蠢」,最後被關在外面?如果是要自己預備的,那麼為甚麼要求神賜下呢?

「要常常喜樂。」(腓4:4)這是我們平日引用的。「要與哀哭的人同哭。」(羅12:15)這是我們在另一些時候引用的。前一句恍似表示,人可以選擇喜樂,因為那是一個祈使句;後一句表示,我們要同情哀傷的人。那麼,到底憂鬱是人自己選擇的呢,還是人自己不能控制的呢?

我覺得,這兩個都是弔詭,就是說,兩個看似相反的說法同時都正確。

在英漢詞典查 paradox,第一個解釋是「似非而是之事」,英文解釋是 something which seems absurb or unbelievable, yet may be true。祈克果就在筆名著作裡表示,基督教信仰是絕對的弔詭。

從前有一本書,書名好像是「啊哈!有趣的推理」,裡面講了一些謎題。那些謎題通常涉及一個處境,你可以用兩條不同的思路去推理,而每個答案都看似合理,但兩者卻互相矛盾!作者解釋說,出現這個情況,是因為你當初對該處境的形容並不準確,或是在推理時犯了一些難以察覺的錯誤。

那本書首次讓我看見弔詭的運作,開始懂得不對理性作出苛求,或是說,不對理性作出那麼大的寄望。理性要用概念來運作,而人的概念本身就有殘缺,不夠完善,所以,到最後我們會得出弔詭的結論。

「可是,討論是為了實踐,如果討論的結果是兩個相反的結論都同時正確,那麼我要根據哪一個去實踐呢?」

現實世界就是這麼奇怪,竟然是要我懷著一個看似自相矛盾的心態才可以好好地存在於其中的!就以上述兩例來說,承認弔詭的結論,似乎是最可行的方法。例如:全靠自己去效法基督,會自高自大,也沒有好效果;相反,只等候神「賜」我愛心等等,等不到就埋怨神為甚麼不「賜」這些下來,又變成懶惰和推卸責任。故此在日常生活的實際運作裡,我必須同時懷有這兩個信念。我也不需尋求「在紙上」、在口舌之爭上,把這兩個看似相反的結論統一起來。

最後要補充:我並非說「一切都是弔詭」,只是「有些事情是弔詭」。


[1]

更正:那本講弔詭謎題的書,名叫《跳出思路的陷阱》才對。


[引用] | 作者 Esther | 29th Ja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2]

生命中確實充滿了很多弔詭的事!曾有學者用滑輪作比喻,滑輪有兩條繩,一條在神的手,一條在人的手,兩條繩要一起操作才能生效。如奧古斯丁在罪惡論中說神給人自由意志,所以神為人預備的,人仍需運用神所賜的自由意志作決定,才能達到果效,因此人亦不可以推卸本身的責任。

弔詭的人生,莫過於傳這書所述。日光之下空虛荒謬、日光之上截然不同。在荒謬空虛的人生中要活得有意義,豈不弔詭?


[引用] | 作者 Jenny | 28th May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3]

是的。
傳道書結尾處說(12:13):「言論的終結:一切都聽見了。上帝的要敬畏;祂的誡命你要遵守:這就是人的一切。」(《呂振中譯本》)
「這就是人的一切」,這是原文的其中一個直譯方法。
似乎,人在弔詭之中,在醒覺到弔詭之後,敬畏上帝,守祂的誡命,這就是人的一切。


[引用] | 作者 Esther | 28th May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4]

喜歡聽這些討論. :-)
最近也琢磨: "在世而不屬世" 的 ..難度. 高.


[引用] | 作者 Peter | 29th May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5]

理性要用概念來運作,而人的概念本身就有殘缺,不夠完善,所以,到最後我們會得出弔詭的結論。

「可是,討論是為了實踐,如果討論的結果是兩個相反的結論都同時正確,那麼我要根據哪一個去實踐呢?」

現實世界就是這麼奇怪,竟然是要我懷著一個看似自相矛盾的心態才可以好好地存在於其中的! ...

--- 豈不令人沮喪!? 聽說康德 就探討過 這些. :-)


[引用] | 作者 Peter | 29th May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6]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太 16:25)

---- 也屬例子之一 ?
顯然, 只有當兩句中 "生命" 的含意不完全一樣時, 祂的話才有意思. 我是這樣理解的. :-)


[引用] | 作者 Peter | 29th May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7] Re: Peter

我相信,靠著基督,必能向「在世而不屬世」的方向追求;也許應該說,不是追求不屬世,而是追求實踐自己天國子民的身分。

康德探討過這些嗎?我不知道。我倒不覺得,用人的概念不能完整描繪現實和真理,是使我沮喪的。反而,假如我今天仍然以為人的概念已經足夠提供出路,卻營營役役而不可得,我才會落在沮喪中吧。
關於馬太福音16:25:我個人的感覺是,也許,要「喪掉」的生命和會「得著」的生命,不完全一樣,亦非完全割裂,否則主就不會刻意用同一個詞而不另加qualifiers了。


[引用] | 作者 Esther | 29th May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8]

但近來想到, 未曾清楚的, 怎能去 追求 呢?


[引用] | 作者 Peter | 31st May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9]

那麼,小學生未曾清楚怎麼做某種數學習題,又是怎麼去學懂的呢?
剛結婚的人,未清楚夫妻相處的實況,又是怎麼去追求建立美好的婚姻生活的呢?
步入老年的人,從未試過做長者的滋味,未曾清楚怎麼面對身體的衰敗,他們又是怎樣追求有意義的晚年生活呢?
我想,「未曾清楚,已要追求」,就是人生的實況了。


[引用] | 作者 Esther | 31st May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10]

McGrath 的著作 "Journey" 當中指我們無法完全清楚後才上路,倒是邊走邊有新發現。到了某些地方又會停下來檢討,重新再上路。

忘了那個學者說,當我們行出一步後,神便會啟示下一步。要一步一步緊貼主而行。

讀到你們 太16:25 的討論,我聯想到路得記。拿俄米用的是人的方法逃避旱災、她教路得的也是按人的方法… 可對比拿俄米和神的方法。


[引用] | 作者 Jenny | 22nd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11] 路得記

對呀。互勉之,願我們都憑信心緊貼主走出那一步。

關於路得記,若有可能,可否請你多分享一點呢?


[引用] | 作者 Esther | 22nd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12] 生命

太16:25 讀到你們的討論,我卻聯想到兩個聖經人物,一個是保羅,為主捨掉生命卻得著生命。另一個是彼拉多,他為保命、保持自己的權位而順從猶太人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他怕流這無辜人的血而得懲罰而命人拿一盆水洗手…豈不正是那凡要求自己生命的卻喪掉生命?


[引用] | 作者 Jenny | 25th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13]

是的。「凡要保住自己的生命的,就會喪命」,這話就算對今日我們這些基督徒,這話也有提醒。


[引用] | 作者 Esther | 25th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14]

哈, 久未到訪. 又有朋友談這個. 很好.


[引用] | 作者 Peter | 3rd Sep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15]

Paradox從來都很吸引人。


[引用] | 作者 Esther | 3rd Sep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16]

paradox另有一翻譯為:悖論。
但我所想到的是當中的張力,人生與信仰好似也活在這種的張力裡..
是動態的,非靜態


[引用] | 作者 gracetu | 6th Jan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17]

謝謝來訪!是的,人生與信仰正是在張力裏,是動態的,我非常同意。
而在思考、著書立說等活動裏,思想嘗試捕捉人生或信仰的其中一面、一個定格,就很容易產生看似無可解決的爭論。


[引用] | 作者 Esther | 6th Jan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18]

謝謝您,
我很喜歡這裡..
會多來拜訪


[引用] | 作者 gracetu | 7th Jan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19]

請多多指教。

Esther
[引用] | 作者 Esther | 7th Jan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20] 理髮師的悖論

羅素理髮師的悖論,還引起了數學的危機呢.參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0%86%E5%8F%91%E5%B8%88%E6%82%96%E8%AE%BA

重溫了你說的, "理性要用概念來運作,而人的概念本身就有殘缺,不夠完善,所以,到最後我們會得出弔詭的結論", 看來有深度啊. :-)


[引用] | 作者 Peter | 29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21]

原來承認人的缺陷就是有深度,說來倒不難。

不過,真正的考驗似乎是在與人相處時,在很想堅持己見的一刻,記得起自己的概念和思維模式都有缺陷!


[引用] | 作者 Esther | 30th Mar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