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我幾乎只想清晨去跑。傍晚的空氣已經污濁了。跑步時可以看見美麗的晨光,天邊顏色的變化呼應著深印回憶裏的小學描寫文,「魚肚白、淡紅、像金蘋果、燦爛的金光、瑰麗的朝霞......」,回憶和現實這樣純潔地重疊,是不變也不用變的,令人簡單地欣喜。清晨,看見長者一起練太極,跳排排舞,顯出有秩序和健康的樣子,顯出簡單的友誼,也使人欣慰。
靈修讀經,幾乎也是在清晨最好。一天開始時,先捉緊今天最重要的功課,就是心靈向主降服和學習;今天裏其餘的一切所謂忙,其實都不重要。先在禱告裏自覺地把今天的活動奉獻給神,似乎這樣「我自己把自己提起」,我這天接下來的一切所謂忙就不會是身不由己的滑行,而是自覺的活著。而有甚麼比扯自己脫離無意識的滑行更重要?有甚麼比自覺地承擔起自己的生存,說「是的,我決意這樣生活」更基本?有甚麼比自以為生活裏的一切忙都是被迫的更可悲?
困難的翻譯,也是在清晨最好,頭腦清晰無礙。
清晨,九時之前,也是幾乎肯定沒有垃圾傳真、推銷電話和宣傳聲浪的時刻,你彷彿終於可以脫離煩囂的俗世幾個小時。
有這麼多事情最好在清晨做,五時至九時做得完多少?如果也要在這段時間吃早餐,早餐後一小時不可運動也不可用腦,那麼餘下的時光其實沒有多少。
其實我也應該欣賞一天裏其他的時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