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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her | 19th Oct 2009 | 嘗試思想Tentative Thoughts | (55 Reads)

「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你餵養我的小羊。」(約21:15)當時,耶穌和彼得吃完了早飯(主親手做的炭烤魚和多士),耶穌所說的「這些」可能指食物,也可能指彼得打魚的生計。無論是那一樣,從這句看來,凡是願意為主牧養小羊的人,對食物的執著應該比對主的執著少。

我們無需急著反駁說「難道不用吃飯嗎」。為主牧養小羊的人是有飯吃的。想想,耶穌又不是說:「你願意以後都不吃飯嗎?」

對「吃」的執著包含許多方面和程度,不是純粹「要麼吃,要麼不吃」的問題。食物種類、多寡、進食時間、環境、講究的程度、口味、排場、體面、多少人陪你吃--這些方面,當要為主做事而有需要變更時,我們願意愛自己的喜好更少,愛主更多嗎?

例如,聖誕節快到,如果我們又安排派對,我們能做到預備適當的分量,不用之後丟掉食物嗎?--我有個很熟的朋友是環保分子,她不是基督徒;她如果看見基督徒眼也不眨就倒掉許多食物,會作何感想?這常成為我的警惕。事實上,猶太人的釋經傳統也認為,從聖經可以解出「禁止倒掉食物」的誡命(Jewish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p. 170, 註解約 6:12:「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

耶穌用神蹟變出來的食物,尚且不可糟蹋,更何況我們現在吃的食物「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

還有一些情況,原則會使進食的各方面有變更,例如:去外地參加短期宣教旅程,出國留學,為了恢復健康,為了防止無謂的生病等。如果有這些情況而仍然堅持「辛苦搵來自在食」(辛苦賺錢後必須自由地決定進食的各個方面和程度)是「天經地義」,這樣的「義」、這樣的「天」屬於哪一種呢?

不過我隱隱覺得,對於「食」這個話題,如果集中精神思想和討論得太多,有機會變成 obsession,就是不由自主地時常想著,過分焦慮。所以,就此打住吧。

 


[1]

暴歾天物...我們好像越來越嚴重~


[引用] | 作者 Kin | 20th Oct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2]

是呀。曾看過新聞節目,探討香港的小學多數集體訂購午飯而許多學生倒飯,校方要解決這個問題竟然困難重重。我真是覺得:到底搞甚麼呢?香港人,我們懂得吃飯嗎?連吃飯不倒飯也不懂嗎?


[引用] | 作者 Esther | 20th Oct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3]

在中世紀時期,由於受到柏拉圖思想的影響,大部份人依然認為貪吃是一種罪,直至1475年Bartolomeo Sacchi(又叫Platina,1475年成為羅馬教廷的圖書管理員)的《De Honesta Voluptate et Valetudine》面世,Platina在書中從健康和美學觀點探討食物。透過當時的書籍印刷和出版技術,Platina的書得以廣泛流傳並譯成多國文字,自此以後,貪吃這個偏見被打破,歐洲的知識份子開始對飲食暢所欲言,為飲食添上新的意義。例如19世紀Grimod de la Reyniere和Brillat-Savarin等的一批法國美食家將飲食提升至藝術的層次;而慢食運動的發起人Carlo Petrini近年提倡的新美食學更將飲食聯繫到環保和社會公義。

最不幸的是長久以來食物亦具有戰略意義,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在1970年說過:「Control oil and you control nations; control food and you control the people.」所以美國近年透過糧食補貼意圖控制全球的糧食供應。

飲食除了是生理需要之外,亦涉及文化、政治、經濟、醫學和環保等的領域,不少學者和業內人士都對食物相關的課題進行探討或研發新技術,例如學者袁隆平研究的雜交水稻,對中國實現糧食自給自足有極大的貢獻。

談論飲食並不一定是罪惡,問題是大家的出發點純粹只為個人享樂和彰顯自己的社會階級,還是為飲食賦與更高層次的意義。已故學者逯耀東在〈有品味的吃〉一文中曾經說過:「食物只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物體,經過不同人在不同環境吃過以後,才有其意義與價值,而且這些飲食再經過文學的描述,就更生趣盎然了。」


[引用] | 作者 deipnosophist | 20th Oct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4]

你名為「餐桌上的健談者」,跟你所談的掌故有點相稱。


[引用] | 作者 Esther | 20th Oct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