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我幾乎只想清晨去跑。傍晚的空氣已經污濁了。跑步時可以看見美麗的晨光,天邊顏色的變化呼應著深印回憶裏的小學描寫文,「魚肚白、淡紅、像金蘋果、燦爛的金光、瑰麗的朝霞......」,回憶和現實這樣純潔地重疊,是不變也不用變的,令人簡單地欣喜。清晨,看見長者一起練太極,跳排排舞,顯出有秩序和健康的樣子,顯出簡單的友誼,也使人欣慰。
靈修讀經,幾乎也是在清晨最好。一天開始時,先捉緊今天最重要的功課,就是心靈向主降服和學習;今天裏其餘的一切所謂忙,其實都不重要。先在禱告裏自覺地把今天的活動奉獻給神,似乎這樣「我自己把自己提起」,我這天接下來的一切所謂忙就不會是身不由己的滑行,而是自覺的活著。而有甚麼比扯自己脫離無意識的滑行更重要?有甚麼比自覺地承擔起自己的生存,說「是的,我決意這樣生活」更基本?有甚麼比自以為生活裏的一切忙都是被迫的更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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